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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群:仅限在我市有稳定工作的老师、医生、军人、行政机关、大学生、私营或民营企业员工等合法公民,其他人员不在贷款范围之内
贷款额度: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金额视借款人的身份级别、工资收入、信用状况而定。
贷款期限: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的期限在三年(含)以下。
【贷款条件】
1、在我市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600元以上,或月工资收入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3倍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是与贷款人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的教育、医疗、行政机关、部队及企业、事业单位,且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4、在银行有代发工资的活期存款账户,并同意贷款人按约从其活期账户中扣收贷款。
5、借款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以及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个(身份证复印件背面需注明贷款用途、联系地址、姓名固定电话及手机)
2、有效居住证明或户口簿及证明复印件两份(以下四种任选其一)
A:有效账单(包括最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的固定电话费单或水电煤气费账单)
B:政府或其他公益组织的信件比如税单,交通违法罚单
C:银行信用卡卡对账单
D:与业主所签的租赁合同
3、个人职业证明以及个人的收入证明
4、一寸的彩色照片两张
【申办程序】
电话预约[业务部]——申报资料[资料管理部]——初拟档案[档案综合室5]——提交审核[总经理办公室]——验证验资[程务部]——[程务送款部]——提取现金[贷款方]——到期还贷[业务返款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