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负债人,其实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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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2-11-19 10:14:27,由管理员负责审核发布,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17岁男孩跳桥身亡”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冲击波。


  据媒体报道,男孩当日在职校与同学发生矛盾后,又遭到母亲的批评,于是趁母亲靠边停车时跑出车门,跳下大桥。


  哀莫大于丧子之痛,我们无意于攻讦这位母亲,只是想将“好好说话”这几个老生常谈的字眼,再一次提出来。


  2018年10月13日凌晨,杭州也发生过类似的悲剧:某小区5楼,一对夫妻激烈地争吵。忽然,丈夫吼了一句:“你去死好了。”随后只听“嘭”一声,妻子不见了。反应过来的丈夫急忙跑到楼下去寻找,发现妻子已经没了生命体征,丈夫顿时坐在地上号啕大哭。


  当面对那句最伤人的话时,很多人都不能自已。普通人尚且如此,那么如果是本就每日神经高度紧张的负债人呢?


  因为在相关的法律咨询公司做文案,日常我会浏览很多论坛、贴吧。有时候,部分压力巨大的负债人会在互联网上表露心声,说出一些平时说不出来的心里话。在这样的发言下方,通常会有来自陌生人善意的祝福和鼓励,但同时也会夹杂着许多不和谐的声音。“欠债不还的,还有好东西?”“你可以还钱或者自杀,都算好汉,别放嘴炮。”


  2010年,安溪城厢镇村民李某耀因为欠人7000元钱,一天里,接连收到债主的讨债电话和数条短信,还带有威胁口气。当晚,李某耀喝下农药自杀,送医不治身亡。债主吴某庭除了在电话里声称如果李某耀再不按期还钱,将会全家死光光外,还接连发出了一些情绪激动的短信。其中“全部人马都在等你!小车已叫好,再不来的话你可别怪我太无情了!”这样的短信,恐吓意味十足。法院认为,李某耀自杀,主要责任在于自己,而吴某庭用不当方法讨债,也存在一定过错。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对李某耀的死亡应承担一定责任。


  我们依旧要首先明确一个观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进行的探讨才有意义。而在我们的惯性思维中,欠债不还的人都不是好人,其实不然。在我们公司办理业务的客户中,就有几例,令人唏嘘。


  “欠谁的钱我也不能欠工人的钱。”当那位满脸沧桑的老人坐在我们的大厅时,一直念叨着这句话。老人是从农村出来包工程的,疲惫的眼神里,透出了老人的质朴。因为合作方迟迟没有结清款项,老人才让孩子用家里人所有信用卡的取现额度为工人们垫付了工资。公司为老人与银行协商好了分期方案那天,老人长舒了一口气,很明显是那种履行好责任之后的释然。


  还有一对泪眼婆娑的夫妇,同样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年纪不算很大,衣着却显露出异常的简朴。他们的花销就更加直接了——支付患病孩子的医疗费用。因为需要有一个人日常照顾孩子,所以实际上这个三口之家只有一个劳动力。被刷爆的信用卡多次逾期,最终堆成了一座山,压在了小夫妻的肩头。


  说到底,我们不是在为“老赖”进行辩护,也不是唱着道德的高调要债权人放弃对自己权益的主张。我们只是希望所有的债权人能够给那些积极还款的负债人一点力所能及的温暖——有话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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